河南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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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前身为许昌市会计师事务所,为许昌市财政局的二级机构。1999年经河南省财政厅豫财会协字[1999]84号文批准改制成立许昌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南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从事委托审计、验资、财会培训、财会咨询、会计服务、司法会计鉴定等业务的综合性社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营业执照号:91411000755159933H,执业资格证书号:41100001。
        我所在河南省注协2010年、2011年举办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实力排名中荣登前30强之列;我所在河南省注协2012年首次举办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分类评价中,被评为A类会计师事务所,在全省A类会计师事务所中排名第15位。近三年来我所在河南省注协举办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分类评价中,被评为A类会计师事务所,在全省A类会计师事务所中排名稳居30位。
        本事务所以充足的人才作为高水平、高质量开展业务的保证。本事务所旗下现有注册会计师32名、司法会计鉴定人9人,以上人员大部分同时具有经济类、审计类、建筑工程类各种高、中级技术职称。
        本事务所成立以来,注重内部质量控制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行业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多年来一直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我所连续多年为许昌市烟草系统、许昌市电力系统、许昌市数千家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审计服务,审计金额达数千亿元;连续多年接受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委托,对有关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有关专项资金的检查;曾为数千家企业提供验资服务,验证资本金数佰亿元;2002年在许昌市事业法人登记工作中被许昌市人事局编制委员会指定为有资格承接“开办资金”审验工作的事务所之一;连续多年被许昌市建设委员会指定为承接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年检审验工作的事务所;举办各类财会人员培训班,培训财会人员9000多人次;连续多年接受公、检、法等部门的委托,对其办案过程中的涉及的会计业务进行司法会计鉴定,高超的技能加上优质的服务受到了公、检、法等单位的一致好评,连续多年被许昌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司法鉴定机构。
        我所在许昌市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中,先后为许昌市火力发电厂、许昌市热电厂、许昌市八一机器制造厂、许昌市水利工程局、许昌市传动轴总厂、许昌市自来水公司、许昌市公路工程建设总公司、许昌市微型电机厂、禹州中锋(吕沟)企业集团公司、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中医院、许昌银行、许昌市公路局、许昌市电力系统等单位提供了审计服务及各类改制诊断、改制策划、企业管理策划等服务,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为许昌市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我所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对新的业务领域进行了大胆尝试,与河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先后参加了四川省漕渔滩水电站、河南省中州铝厂、山西大同煤矿、陕西国棉九厂等单位的债转股改制审计业务,受到了河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好评,同时引进了大型事务所的管理及审计的先进经验,增强了我所的发展后劲。
        我所在司法鉴定领域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为银企集团非法集资案、民营企业资金互助会非法集资案、“六一一”税案等大案要案提供了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受到了公、检、法等单位的一致好评。
        本事务所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审计、会计服务及管理咨询服务品牌,拥有一批具有先进策划理念、多年策划经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务实创新的服务,是博达人的服务宗旨。这样一支追求卓越、永不言败的优秀团队,必将为客户顺利进行产权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提升企业市场价值和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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